各区工作委员会、纺织行业工会联合会、会员单位及纺织(集团)公司下属相关服装和外贸企业行政、工会:
根据2016年本市竞赛工作总体要求,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一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树立技能就业和技能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上海服装行业协会、上海市纺织工会联合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服装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技能竞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技能竞赛活动主题:
“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服装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服务城市经济发展为宗旨,培养选拔出一批技艺精湛高超、行业内领先并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高技能人才。通过技能竞赛带动行业争学技术、比拼技能、提升产品质量,培育符合上海产业转型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队伍,提升行业企业在产业优化升级中的竞争优势。在全社会树立“技能就业”的良好导向,创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二、技能竞赛组织机构:
本竞赛为市级二类竞赛,由上海服装行业协会、上海市纺织工会主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服装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设竞赛组委会,由上海服装行业协会、上海市纺织工会等单位组成。组委会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竞赛活动的总体策划、整体推进与项目审批。组委会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工作。
三、技能竞赛参赛范围:
本市相关服装企业(单位)的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及高等院校(含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毕业学年学生)等均可报名参加(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四、技能竞赛职业等级:
本次市级二类技能竞赛职业项目为:服装制作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服装跟单师(专项)共三个竞赛职业。
五、技能竞赛申报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竞赛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以四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
(2)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4)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
3、技能竞赛程序:
(1)报名方式:见下列“竞赛活动时间”一栏;
(2)辅导培训:将采用参赛选手集中培训。
(3)职业技能竞赛(鉴定)及决赛地点: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天山路1800号3号楼3楼)
4、技能竞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竞赛项目同等级国家职业标准(占70%左右)结合高一等级的国家职业标准(占30%左右)组合形成。
六、技能竞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时间:2016年 7月20日-9月30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1)上海市澳门路158号802室 上海服装行业协会
(2)纺织(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由工会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各区纺织行业工会联合会下属企业由行业工会汇总《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纺织工会生产部。
注:每项职业(等级)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必须达到30名以上,不到30名参赛选手将影响此项职业(等级)技能竞赛的正常进行。
2、参赛选手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参赛选手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须提供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是该校毕业学年学生的书面证明书。
3、费用:
四级:鉴定报名费与培训费1320元,鉴定合格者,将退还1205元(服装跟单将退还1165元),鉴定不合格者,不予退还1205元。鉴定考核费115元不退(服装跟单155元不退);
三级:鉴定报名费与培训费1590元,鉴定合格者,将退还1440元,鉴定不合格者,不予退还1440元。鉴定考核费150元不退;
4、每位选手只能报名参加一个职业(等级)的竞赛。
5、竞赛培训日期:另行通知:
(1)赛前培训:2016年9月至10月。培训时间安排在双休日,组织方提供培训教材。
根据本市补贴培训有关文件,开展赛前补贴培训。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技能竞赛成绩合格的选手,可按标准享受培训费用补贴(毕业学年的大学生,参加四级竞赛,不享受赛前培训费用的补贴)。
(2)技能决赛(鉴定考试):2016年10-11月。
七、技能竞赛奖励办法:
1、获得各职业第一名的选手(在校生除外),符合有关条件,可被授予“上海服装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状;
2、获得竞赛成绩总分(按模块分:理论知识占30%、操作技能占70%,相加)前三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3、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竞赛成绩合格且名列竞赛总分前10%或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成绩合格且名列前5%的选手,且在赛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的并符合以下要求的可晋升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服装跟单除外):
(1)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2)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须在当年的鉴定公告范围内;
(3)最高晋升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但在校学生最高晋升到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以上技能竞赛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竞赛成绩合格者将获得与竞赛级别相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竞赛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八、技能竞赛通知和表格请查询:
中华衣网------www.cnfashion.net
九、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服装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上海服装行业协会和上海市纺织工会。
1、上海服装行业协会
(1)联系人:王建华
电话:021-62361551 传真:021-33532659
手机:15821253233 邮箱:15821253233@163.com
(2)联系人:丁敏芳
电话:021-62778436 传真:021-62776617
手机:13681962066 邮箱:13681962066@139.com
联系地址:澳门路158号802室 邮政编码:200060
2、上海市纺织工会
联系人: 郑鹗峰
电话:021-62957715 /021-22110389 传真:021-62082163
手机:13818023980 邮箱:zefabb@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488号 邮政编码:200336
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2016上海市服装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落实好竞赛的各项工作,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1: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服装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2: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积分
上海服装行业协会 上海市纺织工会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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